我想了想,先抓重要的办。现在先把起诉的事做了,去法庭做鉴定。毕竟要是孩子不是我的,还纠结名字干啥呢?这两天正跟律师商量起诉书怎么写,我打算把前妻蒙骗我的事都写进去——她跟前男友同居快两年,相亲时还有房子纠纷没告诉我。以前觉得丢脸,现在啥都跟单位领导说了,本来今年有希望升副科,现在也不在乎了。人不能糊涂过一辈子,得把事弄清楚。
我现在在她老家这县城,她又是化学老师,虽说下毒这种事可能性不大,但防着点总没错。等这些事理顺了,再看要不要改孩子名字。要是孩子是我的,可能也懒得改了,反正她做的事已经让我们彻底没关系了,以后孩子有事我也不会管。要是孩子不是我的,肯定得再起诉,把抚养费、彩礼这些要回来。目前正和律师磨合起诉书,打算直接把她隐瞒的事写上去。以前顾面子,现在都这地步了,面子也不重要了。兄弟们,祝我顺顺利利吧。